按照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《关于推报 2021 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人选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院内资格审查,现将推选以下1人为2021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人选,名单如下:
2019级法学1班:张晶
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向文化旅游学院团总支反映,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
受理单位:文化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公示电话:6842202 133945677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