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
评卷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
为了全面实施高校素质教育,提高质量工程意识,巩固发展课程改革成果,客观地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,保证评卷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,本着对学校、教师和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,特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评卷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亢稚文
副组长:谢春河
成 员:王冬燕 李娜 李立军 宁万新 杨正阳
下设评卷办公室:
负责人:王冬燕
成 员:李娜 付国印 李茂慧
二、评卷要求
1、要求严格执行评卷规定,评卷工作任务到人,责任到人,质量到人。各任课教师之间,既分工、又合作,人人参与,人人把关,相互监督。
2、试卷的交接必须严格执行学院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避免交接环节出现问题,保证责任具体落实到位。
3、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办公室内阅卷,不得将所批试卷带出办公室,更不允许带回家中阅卷。否则,系内通报批评。
4、阅卷人应集中注意力认真阅卷,保证阅卷质量,计分、核分人要仔细加减,避免分数误差。
5、谁阅卷、改分数、计分、核分,谁签名,不得代签,以示负责。
6、考试结束后,评卷教师必须在三天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。
三、评卷细则
1、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评定,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记载。原则上专业必修课程应采用百分制(以学校计分标准为准),社会实践、实习、选修以及毕业论文(设计)等课程的成绩可采用五级分制记载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或不及格)。
2、阅卷前,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人充分讨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,确保自始至终按同一标准执行。如有问题,应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,并在评分标准上注明;
3、所有试卷原则上要求三人以上阅卷;凡量大面广的课程应实行集体评卷制度,采取统一时间、统一评分标准、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。
4、一律用红色笔批阅试卷;试卷一律用红笔批改,卷面上只打正分,不打负分,每小题中部打有小采分点分数,小题的合分以正分的形式写在该题的左边并以圆圈标记。
5、 所改的题中,若答案有部分错误或解答不完整或完全空白,须在适当位置划一横线或波浪线表示,只给正分,不给负分;
6、填空题如按空给分,原则上不给部分分数(例如,某空为4分,不要出现小于4分的得分),确需给部分分数,请给出说明;
7、
任课教师要认真记分和进行分数统计,每道题所得分数,以正分的形式写在该题的左边并以圆圈标记。每道题最终得分,须标记于试题得分栏的对应处。试卷的总分标记于试卷总分栏内。
8、对于试卷批改中的笔误,批改教师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双横杠后改正,并在其下方签名。试卷批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,修改之处必须有复查人的签名。
9、修改分数不要在原分数上涂改,应划去原分数后,在旁边重新写上正确分数,并在改动处签上改动人姓名;
10、每题的阅卷人在试卷封面上统一签全名,计分人、核分人在试卷封面上阅卷人签名后面空白处接着签全名;
四、本方案提交“系学术委员会”审核通过后,即日起施行。
五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。
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
2010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