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考试试卷规范
一、命题原则
范围: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,结合实际教学情况,掌握命题范围。试题内容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,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,着重检查学生对本课程所学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情况,同时要通过综合性、提高性试题,考查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有较高的信度和区分度。
覆盖面:试题要有深度和广度,覆盖面广,每套试卷必须达到教学大纲全部内容的90%以上,重点突出,题型多样,结构合理,正确处理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。按教学大纲分,掌握的内容占60%,熟悉的内容占30%,了解的内容占7-8%,超纲内容占2-3%。
题量与难易度:题量要适中,难易要适度,应使大部分考生(85%左右)在考试时间内能顺利完成为度,且使学生成绩符合正态分布规律。
文字及评分:试题文字表述应简明准确;符号命名、格式使用规范;答案要准确、科学;评分标准要简洁、合理。
二、命题应当遵循“教、考”分离的原则。
凡教学大纲要求相同、学分相同、教学安排一致的课程要统一命题,统一考试:学时不同的同一门类课程,教研室要统一组织命题,严禁重复题目在不同时间、不同试卷中出现;其他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命题;有条件的课程可与外校交流共同命题。以上均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定。
避免同一门课程历年考题的重复,原则上同一考题在连续四年内不得重复使用。不得使用题库中已公开的试题。
三、每门课程试卷,须拟出水平相当的A、B两套试卷,每套试卷题型在四种以上,要求内容不同(A、B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%),类型有别,题量和难易程序相近。并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。系教学主任审阅并在A、B卷上签字后,由教学干事将试卷送交教务处学位科审核并印制。
对只备一套试题的课程,教务处不签发试卷送印单,不予印制。
四、课程试卷的题量、难易程度不当,字迹不清或试题有错误的,给予批评,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五、课程试卷要求用计算机组卷(插图可描绘),要求打印字迹工整、清晰、准备。
六、由系(中心)或教研室负责期末考试试卷、标准答案、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等教学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七、试卷送印及试卷管理
教学秘书在考试前三周将符合要求的A、B两套试卷(附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)交教务处考务学位科审核并印制,考务学位科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,另一套留作补考或他用。延误送印时间,影响考试,其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,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.